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概述)
来源: [安监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5-03-05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受理单位 |
宁德市安监局 |
联系电话:2938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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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span> 矿山 安全法>> ,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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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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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式四份); 2、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一式四份); 3、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表(一式四份); 4、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的意见书,有修改设计的还要提供修改设计的材料和安监部门同意修改设计的函(一式四份); 5、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一式四份); |
6、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小型矿山新、改、扩建可不提供)(一式四份); 7、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材料;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提供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报告(一式四份); 8、矿长及安全员的上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书(一式四份); 9、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一式四份); 10、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矿长、安全员任命文件(一式四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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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1、受理:申请人到市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要件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补齐材料通知书》,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初审: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内容是否要求,材料不齐全的发《补正告知书》,材料符合要求的,组织现场验收; 3、专家评审:窗口组织人员及相关专家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核查,并召开竣工验收会议; 4、审核:根据现场验收情况及竣工验收会议议定,于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出具竣工验收会议纪要,业主单位根据会议纪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5、审批:根据县(市、区)安监部门对建设项目整改情况的现场复查认定,审批科长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6、办结:准予许可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验收意见书,不予许可的则出具不予许可的文书; 注:依法需检验、检测、专家评审等所需时间以及不合格但可以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过期不改正或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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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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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本事项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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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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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主题分类 |
□ 发展投资 √ 经贸生产 □ 规划建设 □ 工商质检 □ 交通运输 □ 医药卫生 □ 市政公用 □ 劳动人事 □ 司法公安 □ 税务统计 □ 国土房产 □ 新闻广电 □ 民政宗教 □ 海渔农业 □ 文体教育 □ 环保水利 □ 林业园林 □ 气象地震 □ 档案文物 □ 口岸边境 其它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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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企业、组织分类 |
□ 设立准营 □ 新闻出版 □ 教育管理 □ 政府采购 □ 质量监督 □ 检验检疫 □ 破产申办 □ 技术产品 □ 金融保险 □ 土地房产 □ 财税事务 □ 对外贸易 □ 法律司法 □ 文物管理 □ 公安消防 □ 环保绿化 □ 年检办理 □ 城市交通 √ 工程建设 □ 人力资源 其它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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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个人分类 |
□ 生育服务 □ 兵役服务 □ 出境入境 □ 法律司法 □ 社会救助 □ 社会保障 □ 医疗保健 □ 土地住房 □ 婚姻服务 □ 金融税务 □ 就业求职 □ 消费权益 □ 出行旅游 □ 购物娱乐 □ 餐饮住宿 □ 公用事业 □ 交通车辆 √ 证件办理 □ 教育培训 □ 儿童 服务其它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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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宁德市政务中心安监局窗口 |